10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
实施重大科技攻坚任务
推动氢能关键装备自主可控、制取效率高和长距离大规模安全储运方向科技突围。大力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科技重大示范应用项目,开展燃料电池、水电解槽、氢气压缩机、中低压纯氢与掺氢燃气管道输送、掺氢天然气内燃机、加氢站用加压加注等技术攻关,建设氢能装备实证验证基地和应用示范工程。系统推进关键产品和重大技术攻关、中试转化、工程化应用。
建立重大示范项目培育机制。建立能源科技创新培育项目库,项目库采用常年推荐、分批入库、定期发布、动态调整的方式管理。对自治区确定的储能、氢能、新型电力系统、煤炭绿色开发和高效灵活发电等重点方向的入库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帮助项目实施和进行相关成果转化,支持项目成果申报国家、自治区的奖项,进行宣传推广和典型经验交流。
培育壮大科技创新平台
推动建设能源战略科技力量。支持能源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深化合作,成立创新联合体,聚焦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氢能等前沿领域,开展重大技术攻关,以合资合作的方式推动重大成果转化落地。支持能源企业与自治区重大创新平台深化合作,围绕各自优势领域集聚国内外优势创新资源,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和装备系统研发。
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
推进品牌建设。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创新产品应用示范,建立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品牌产品。对标一流,以壮大风光氢储产业集群,建设国家级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形成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集聚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