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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10月23日批准了欧盟关于低碳氢的授权法案,此前主要全体机构投票否决了两项拒绝该法案的动议。
该法案已于7月由欧盟委员会通过,现在只需在下个月的欧盟理事会会议上获得能源部长的批准,即可成为正式法规。
该授权法案正式称为委员会授权条例,补充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指令(EU)2024/1788,规定了评估低碳燃料温室气体减排的方法,规定了如何确定各种生产氢气的方法的排放足迹,从而声称与化石燃料相比减少了70%排放。
它旨在为蓝氢(基于碳捕获的天然气)和电解氢(如基于核能)的生产商提供明确的信息,电解氢不符合欧盟基于其动力源对“非生物来源的可再生燃料”的定义。
7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其第三个欧洲氢能银行的条款和条件草案,其中包括允许在两个拟议的范围中加入低碳电解氢(即使用符合70%排放阈值的不可再生能源驱动的电解槽制造),总计6亿欧元(6.975亿美元),以及非生物来源的可再生燃料(欧盟对绿色氢及其衍生物的称呼)。
根据欧洲行业协会Hydrogen Europe的说法,投票时附有欧盟能源专员Dan Jorgensen的书面保证,称做出最终投资决定的项目不必满足《授权法案》的未来修订(称为祖父条款);承诺技术中立;明年年底将宣布一种新方法,“更好地将低碳电力,包括核能和可再生能源购买协议中的低碳电力纳入氢气生产”。
低碳授权法案中的现行方法要求氢气生产商至少考虑每种化石燃料(如煤矿和石油开采的泄漏)的二氧化碳和甲烷强度的默认值,这些化石燃料要么用作原料,要么用于为该过程提供燃料。
对于管道天然气,这些排放默认值已被设定为4.9g/MJ二氧化碳和0.19g/MJ甲烷,尽管欧盟将考虑在2020年代中期之前为不同燃料引入针对国家或地区的默认值。
(素材来自:欧洲议会 全球氢能网、新能源网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