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威,李鹏羽
(山东大学东北亚学院 教授 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海洋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 执行主任 威海264209;山东大学东北亚学院 博士研究生 威海264209)
摘要:氢能是欧盟未来可再生能源结构的核心。为了重振气候治理领导力、保障能源战略自主、实现经济绿色复苏,欧盟出台氢能战略大力支持氢能发展。虽然欧盟在氢能应用场景和标准规范制定方面居于世界领先地位,但是,由于中国在氢能经济性方面拥有巨大潜力,欧盟与中国的竞争意图明显。欧盟扩大投资支持氢能研发和应用,扩大基础设施规模,大力开发海外市场,并将氢能纳入其“碳边境调节机制”,提前布局与中国开展竞争。同时,中欧在双多边机制层面、技术层面和第三方市场层面的氢能合作潜力巨大。中国应加快氢能应用场景拓展,支持中欧技术交流;在氢能领域提升规则制定权,加强中欧标准规范合作;持续强化氢能的经济性优势,开拓中欧第三方市场合作。
氢能是21世纪最受瞩目的可再生能源,对氢能的开发与利用被视为应对气候变化、实现能源供应安全、推动能源结构转型的综合解决方案,它不仅正在引发一场深刻的能源革命,还将打破油气时代的地缘政治格局,改变国家间的经济政治关系,并最终影响地缘政治变革。因此,世界主要国家都将发展氢能产业作为提升国家实力、塑造国家领导力的重要契机。氢能技术发达的国家希望借此提升其在气候和能源领域的领导力,通过制定标准规范维持其领先地位,抢占氢经济的万亿新蓝海;起步较晚的国家则希望通过挖掘自身氢能发展潜力,参与标准规范制定,确保未来的市场份额。然而,氢能的全球普及仅靠单一国家难以完成,需要国际组织、各国政府、跨国公司等各种行为体围绕氢能价值链开展国际协调与合作。这种竞争与合作的长期并存将成为全球氢能产业蓬勃发展的新常态。
自2017年日本发布全球首个氢能战略《氢能源基本战略》以来,截至2022年6月,已有法国、德国、加拿大、西班牙、智利、欧盟等34个国家和地区组织出台了氢能战略。欧盟是全球氢能技术的领导者,于2020年7月出台《气候中性的欧洲氢能战略》,推出了最为完备且雄心勃勃的氢能发展路线图,旨在借助氢能实现气候目标、保障能源安全并带动经济绿色复苏。然而,欧盟短期内依靠技术引领来塑造的清洁能源领先地位,可能会在技术普及后被生产成本更低的国家所超越。在21世纪第一个十年,欧盟曾经在其引以为傲的光伏发电领域受到中国制造商的冲击,最终被中国赶超。欧盟唯恐这一遭遇在氢能领域重新上演,故将中国视为其氢能发展的最大对手,对中国处处加以防范。中国的氢能发展起步较晚,在“十四五”规划中才将氢能产业确定为优先发展的新兴产业。2022年3月,中国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氢能的中长期发展目标,但至今尚未出台国家层面的氢能战略。中国虽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制氢国,拥有巨大的氢能发展潜力,但目前仍以灰氢生产为主,绿氢技术设备不足,且氢能政策集中于内循环,尚未开展国际层面的远景规划。随着欧盟对中国认知的调整,中欧关系进入调适期,在清洁能源领域也呈现出竞合态势。一方面,欧盟对中国展开“氢能战争”,在未来清洁能源市场与中国竞争领先地位;另一方面,德国和法国作为欧盟成员国又是中国主要的氢能技术进口来源国,且中欧也在开展非官方层面的氢能技术合作。在此背景下,分析研究中欧氢能竞争与合作的态势,提出中国的应对策略,对中国的氢能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一、欧盟的氢能发展定位及战略目标
氢能被认为是欧盟未来可再生能源结构的核心。为了重振气候治理领导力、保障能源战略自主、实现经济绿色复苏,欧盟采取了一系列大力支持氢能发展的举措。
(一)助力欧盟提升气候领导力
随着新兴大国崛起带来的国际气候政治格局的结构性变化、气候议题的地缘政治转向以及全球气候治理向多中心治理模式的演进,气候议题被提升为欧盟政策领域的优先事项。欧盟因此推出“大气候战略”(Grand Climate Strategy),重点塑造模范领导力和外交领导力,提升其战略行动能力。模范领导力是指通过国内政策框架有效实现既定减排目标,以巩固国际信誉、激励其他行动者采取类似政策、使他国遵守本国的国内市场准入标准。外交领导力是指通过外交活动,胁迫、说服和诱导其他各方采取行动,以提高国内政策的一致性和连贯性,有效参与多中心治理。欧盟将氢能选定为其“大气候战略”下提升气候领导力的新兴领域。
一方面,欧盟“以身作则”做出了高标准的碳减排承诺,积累了国际信誉,并激励其他国家和地区做出类似的承诺。随着国际能源格局和气候治理格局之间的纽带不断增强,欧盟着重在清洁能源的部署上树立模范地位,以提高其气候领导力。2008年,欧洲议会通过了《2020年气候和能源一揽子计划》,承诺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20%,将清洁能源占总能源消耗的比例提高到20%,首次在同一个战略计划里使气候与能源形成战略关联。2011年,欧盟委员会发布“2050年能源路线图”,承诺到2050年碳排放量较1990年下降80%至95%,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从2005年的10%提升到55%以上。2015年12月,在欧盟、中国、美国的推动下,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期间通过了《巴黎协定》,欧盟做出了“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在1990年的基础上削减40%”的“国家自主贡献”承诺。2018年后,氢能在气候议程中的重要性不断凸显。2018年11月,欧盟通过了《给所有人一个清洁星球——一份欧盟对于建设繁荣、现代、有竞争力的气候中性经济体的长期战略愿景》(简称《欧盟2050长期战略愿景》),提出“到2050年将欧洲建设成为现代化、有竞争力、繁荣且气候中性的经济体”的目标,并表示到2050年要将氢能在其能源结构中的份额从目前的不足2%提升至13%—14%。2019年12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欧洲绿色协议》(European Green Deal),将2030年减排目标提高到50%,力争达到55%,并将发展氢能作为其“关键优先事项”。
另一方面,欧盟清楚地认识到保持氢能领域领先地位的重要性,多项决策显示欧盟致力于通过外交途径推动氢能在全球范围的大规模应用。《巴黎协定》通过后,欧盟将落实碳减排目标、引领能源转型作为提升气候领导力的重要手段。《欧洲绿色协议》指出,欧盟将通过外交途径使自身成为氢能发展的有力倡导者。2020年7月,欧盟出台专门的《气候中性的欧洲氢能战略》,强调在二十国集团(G20)、国际能源署(IEA)和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框架下加强国际合作,在多中心治理模式下发挥欧盟的外交作用。在此背景下,“欧洲清洁氢联盟”(European Clean Hydrogen Alliance)正式启动,欧盟希望通过该联盟打造其氢能世界领先地位。2021年5月,欧洲议会批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欧洲气候法》,将碳减排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强化了欧盟内部的减排政治义务,提升了欧盟内部的政策一致性和连贯性。2021年7月,欧盟推出了“减排55”(Fitfor55)能源气候一揽子计划提案,要求进一步增加氢能的使用并提高能源效率。2021年10月,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期间,中国、印度、日本等32个国家及欧盟共同呼吁加快绿氢的开发和部署,推动氢能发展驶入快车道,以确保“到2023年全球能够实现降低清洁氢(绿氢)和低碳氢(蓝氢)成本的目标”。在欧盟的推动下,氢能发展作为应对气候变化重要举措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保障欧盟实现能源战略自主
“欧盟战略自主”(EUStrategicAutonomy)的概念源自国防领域,指欧盟根据自身利益和价值观规划自身路线的能力。2016年6月,欧盟对外行动署(EEAS)发布《共同愿景,共同行动:一个更强大的欧洲》战略文件,明确提出“欧盟战略自主”的概念。由于欧盟在能源领域具有同欧洲安全与防务领域相似的战略风险和特点,即易受其他国家牵制,所以该战略文件将能源确立为实现“欧盟战略自主”的重要领域。在此基础上,2020年6月,欧盟进一步提出“开放性战略自主”(Open Strategic Autonomy)的概念,强调“安全、可负担和可持续的能源”的重要性,确立了氢能价值链具有战略意义。一般来说,能源战略自主权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清洁能源满足能源需求的能力,二是改变现有能源制度的能力。欧盟寄望氢能可以从这两个层面提升其能源战略自主性:通过大规模部署氢能,提高能源系统的稳定性,在动荡的地缘政治中保障欧盟的能源安全;利用欧盟领先的氢能技术,在氢能国际规则制定方面掌握主导权。
氢能的能量密度是大多数化石燃料的三倍,具有化石能源不可比拟的稳定性,且储运灵活,可以减少进口依赖,缓解价格波动,提高能源系统的灵活性和弹性,从而保障能源安全。第一,氢能发展能够缓解进口依赖。化石能源主导的旧能源格局易受地缘政治的影响,俄沙石油战、新冠肺炎疫情、俄乌冲突等事件都使能源价格出现波动,从而威胁欧盟能源安全。欧盟的煤炭、石油、天然气严重依赖俄罗斯,尤其是天然气。欧盟所需40%左右的天然气通过北溪系列管道从俄罗斯进口。俄乌冲突升级后,为了摆脱对俄罗斯的能源依赖,2022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欧洲廉价、安全、可持续能源联合行动》(REPowerEU),将2030年的清洁能源占比总体目标从40%提高到45%,并设定了到2030年生产1000万吨和进口1000万吨清洁氢的目标。欧洲外交关系协会(European Councilon Foreign Relations)数据显示,在有效执行现有能源政策的基础上,2030年后,欧盟石油进口需求将较2015年下降78%,天然气进口需求将下降58%—67%。第二,氢能发展能够降低能源价格波动风险。化石能源是周期性市场,价格波动明显,易受国际局势变化的影响。氢能的价格取决于技术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在技术飞速进步的前提下,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正处于稳定的增长中。氢能的转化由可再生电力电解水得来。可再生电力由清洁能源发电基础设施和输电网络提供,最后再用电解槽进行最终的转化。随着可再生电力价格的下降和电解槽的大规模部署,氢能价格将下降且不易受外部因素影响。自2015年以来,绿氢的生产成本下降了50%。到2025年,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标准化程度的提升,绿氢成本可能会再降低30%。第三,氢能发展有利于提升欧盟能源系统的灵活性和弹性。氢能产业能够在清洁能源丰富但难以通过电缆传输或储存的地区部署,并且可以实现长时间、跨季节储能,在交通、工业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场景。氢能的运输技术主要有管道运输、机动车运输和船舶运输。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预计,到2050年,全球大约1/4的氢气将用于国际贸易,包括超过1亿吨的绿氢和超过5000万吨的蓝氢,其中一半将通过管道运输,另一半将通过氨船运输。为了提升氢能的灵活性,欧盟成员国对氢港建设进行了投资。鹿特丹港务局在2020年发布规划,决定将鹿特丹打造成世界级的“氢港”,使其成为氢气生产、进口、应用和向西北欧其他国家运输的国际枢纽,提升能源系统的灵活性。
欧盟希望通过制定清洁能源标准来塑造其能源战略自主权,氢能是其选取的关键领域之一。一方面,欧盟通过全球多边论坛促进氢能国际标准制定。欧盟参与了多项双多边氢能协议和倡议,旨在通过制定通用的定义和方法,对从生产到使用的每一单位的氢的总碳排放量进行界定,并制定氢能国际性可持续标准。2019年6月,在G20能源转型和全球可持续发展环境部长级会议期间,日本经济产业省、欧盟委员会能源总局和美国能源部发布《关于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未来合作的联合声明》,提出建立“氢和燃料电池合作伙伴关系”,并在清洁能源部长级氢能倡议及氢能创新使命下共同领导新的清洁氢任务。欧盟还注重协调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联合国《氢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全球技术法规》下的国际合作。另一方面,欧盟希望快速制定以欧元计价的氢交易基准。氢能市场的货币和定价机制可能会产生相当大的地缘政治影响。随着市场的扩张,选定的货币将成为全球基准货币,即便进口成本波动,与该货币相关的国家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免受风险敞口的影响。例如,欧盟认为欧元具有成为可持续能源国际贸易参考货币的巨大潜力,正在寻求将欧元作为未来氢气进口的计价单位。欧盟将通过其技术优势、与周边国家的跨境贸易、欧盟基准的金融工具,在新兴的氢能市场中强化欧元的地位。
(三)带动欧盟实现经济绿色复苏
欧盟的绿色经济转型分为两个阶段,氢能在其中的作用逐渐上升。第一阶段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欧盟经济陷入低谷,随着联合国对绿色经济的倡导,欧盟也逐渐开启了经济绿色复苏的进程。这一时期欧盟依赖三条路径,即推动能源结构向可再生能源转变,提升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话语权,以及实现经济发展政策的“低碳化”。第二阶段是2019年底欧盟发布《欧洲绿色协议》和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后,为刺激经济复苏和应对气候变化,欧盟提出新一轮绿色经济发展计划,聚焦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和可持续发展。这一时期欧盟发布了《气候中性的欧洲氢能战略》,将氢能发展提升到战略级别。
欧盟绿色经济转型的第一个阶段以政府引导为主,重视清洁能源创新,对氢能的支持力度不断上升。2008年金融危机后,欧盟开始从清洁能源的发展入手塑造其领导地位,出台了一系列包括氢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2008年5月,欧盟理事会创立“欧洲燃料电池和氢能联合组织”(FCH-JU)。这是一个由欧盟委员会、产业协会、企业等共同组成的产业合作机制,旨在推动氢能和燃料电池产业的技术研发和示范项目落地。2010年,欧洲理事会通过了《欧洲2020战略:实现智能、可持续性和包容性增长》(简称《欧洲2020战略》),设置了以实现气候变化与能源目标促进就业增长的议程。2014年1月,欧盟提出设立“欧洲共同利益重要项目”(IPCEIS),为基础设施建设、工业部署、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的技术研发提供公共支持,在整个欧盟产生积极的溢出效应。2018年9月,欧盟理事会轮值主席国奥地利首次提出氢能倡议。2018年11月,在“欧盟2050长期战略愿景”中,欧盟将快速大规模部署绿氢作为其发展绿色经济的关键。2019年6月,欧盟成员国专家第一次召开氢能网络(HyENet)会议,为支持氢能发展的国家做政策解读,促进最前沿专业信息交流并分享氢能使用经验。
欧盟在绿色经济转型的第二个阶段出台了完整的路线图和战略对氢能发展进行政策支持,氢能在绿色经济中的地位迅速凸显。2019年3月,“欧洲燃料电池和氢能联合组织”主导发布了《欧洲氢能路线图:欧洲能源转型的可持续发展路径》报告,明确了大规模发展氢能在欧盟绿色复苏中的作用。2019年12月,《欧洲绿色协议》的颁布为欧洲制定了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政策框架,将氢能确定为实现欧洲绿色转型的关键工具。2020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欧洲新工业战略》,指出氢能能够替代能源密集型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化石燃料,显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提升这些产业的全球竞争力。欧盟委员会将调动投资者与政府、机构和工业伙伴的力量,确定发展氢能的技术需求、投资机会以及监管障碍等,共同促进氢经济的发展。2020年7月,欧盟委员会出台《气候中性的欧洲氢能战略》,将氢经济作为新的增长引擎,以克服疫情造成的经济困难。欧盟认为,欧洲在清洁氢技术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对氢能关键技术和价值链的投资能够提振欧盟经济,从而使欧盟在全球能源转型中受益。到2050年,氢能将为众多工业部门直接或间接提供100多万个工作岗位。2020年12月,22个欧盟国家和挪威签署《欧洲“氢技术和系统”价值链发展宣言》,为建立清洁氢价值链铺平道路,并承诺启动氢能领域的“欧洲共同利益重要项目”,推动氢能从可再生和低碳氢生产到氢储存、输配及应用的整个价值链的发展。2022年7月,欧盟委员会批准了专注于氢的制造、储存、运输和分配以及终端应用的“IPCEIHy2Tech”项目。2022年9月,欧盟又通过了侧重于工业领域与氢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氢应用的“IPCEI Hy2Use”项目。
二、中欧氢能发展的优势路径及欧盟对华氢能竞争
目前全球氢能发展尚属于起步阶段,实现氢能的全球引领包括拓宽氢能应用场景、制定标准规范和提升氢经济竞争力三条路径。欧盟在应用场景和标准规范制定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中国则在氢能的经济性方面具有巨大潜力。
(一)中欧氢能发展的优势路径分析
欧盟在氢能应用场景和规则制定方面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欧盟在氢能应用场景多样性方面全球领先,“下一代欧盟”(Next Generation EU)复苏计划和欧洲投资银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拨付了大笔资金,以满足欧盟快速启动氢经济的需求。尽管各国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水平和制氢资源存在差异,但在欧盟、各成员国及地方政府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倡导下,几乎所有的成员国都启动了面向未来氢能技术应用的示范项目。截至2021年底,西班牙、德国、荷兰均有超过20个氢能示范项目,挪威、波兰和比利时等国家的氢能示范项目也呈上升趋势。欧盟国家注重利用其地理优势,促进氢能示范项目的落地。例如,荷兰的PosHYdon(2019—2021)项目整合了北海的海上风能、天然气和氢气,利用北海的清洁能源实现海上制氢。欧盟成员国的示范项目覆盖的应用场景较为广泛,包括氢作为轮船燃料的使用、绿氢加氢站、氢燃料电池供电、氢气燃气轮机发电、氢能热电联供等,并实现了利用清洁能源电解水制氢,再用氢燃料电池作为后备系统为电信设备供电等。
欧洲的氢能示范项目正在被全世界所研究和效仿。欧盟是全球多边论坛中氢能规则的引领者。2022年5月,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在欧洲氢能大会上致辞,表示欧洲氢能战略中宣布的所有监管措施和规则制定均已到位。当前全球氢能市场发展处于萌芽阶段,对氢能国际贸易、氢能安全和氢能技术的监管对于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欧盟建议采用基于定期市场监测的动态监管方法。具体来看,在“国际氢能与燃料电池合作伙伴组织”(IPHE)中,欧盟积极推动就计算制氢碳足迹的方法达成国际协议,参与关于氢能安全标准国际协调,并致力于推动氢能技术操作标准的一致性。欧盟还在国际能源署的支持下,领导了“清洁能源部长级会议”并发布氢能倡议,积极推动所有国家将氢气纳入各自长期能源发展计划。
在氢能的经济竞争力方面,欧盟认为其挑战来自中国。中国是当前世界第一大制氢国,已具备规模化、效益化制氢的良好基础条件。首先,中国制造商在制氢设备的低成本方面领先于欧洲。目前的主流电解槽技术共有三种:质子交换膜(PEM)、碱性电解槽和固体氧化物(SO),其中价格最低、技术最成熟的是碱性电解槽。中国碱性电解槽的出口价格为200美元/千瓦,比欧洲同类机器便宜80%,中国占全球碱性电解槽市场的50%以上。其次,中国的氢能产业在规模化、商业化等方面的受益程度远高于欧盟。中国正在加速氢能的研发与应用,中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的《2019年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将氢能作为未来清洁交通的关键参与者,列出了“新能源汽车和绿色船舶”等氢能的理想应用场景。目前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近8000辆,并且逐步向铁路、船舶等其他交通运输领域积极拓展。2022年2月,北京冬奥会期间使用了超1000辆氢能源汽车(即氢燃料电池汽车),配备了30多个加氢站。氢能在冶金和化工领域的应用也在加速推进。根据有关市场机构统计,中国氢能企业的数量超过了2000家,特别是在国资委监管的97家中央企业中,43家已经开展了氢能相关业务或者开始布局。
(二)欧盟对华氢能竞争态势初现
欧盟对中国氢能竞争态势是由其氢能战略目标的迫切程度决定的。当前因对俄制裁导致的能源危机和后疫情时代的经济疲软是欧盟面临的现实困境。欧盟迫切希望氢能助力其实现能源战略自主和经济绿色复苏的目标。就前者而言,欧盟不断提升氢能在其能源系统中的比例,推动氢能规则制定。就后者而言,欧盟希望清洁能源尤其是氢能承担起创造就业岗位、激发经济活力的重担。目前中国电解槽主要在国内销售,海外市场则主要为除西欧、澳大利亚和美国以外的地区,几乎没有开启与欧洲生产商的竞争。但欧盟认为,一旦中国的廉价氢能转化设备出口欧洲,将会挤占欧洲本土市场,成为其氢经济发展的最大威胁。欧盟希望维持其在全球生产分工和技术上的高端地位,把中国限制在产业链和技术中低端区域。因此,欧盟主要通过以下四项举措与中国开展氢能竞争:通过投资支持氢能的研发和应用、扩大氢能基础设施规模、转移生产成本来提升其经济性,以及将氢能纳入其“碳边境调节机制”对中国的氢能贸易施压。
第一,欧盟不断扩大支持氢能研发与应用的投资。2020年12月,挪威与欧盟国家共同呼吁并发起一系列促进欧洲氢经济的共同利益项目,包括德国杜伊斯堡-沃尔苏姆的500兆瓦电解水制氢项目计划、法国塞纳河畔的200兆瓦电解水制氢项目计划,以及比利时查勒罗伊的75兆瓦电解水制氢项目计划等。2022年3月,欧盟委员会、欧洲氢能贸易协会(Hydrogen Europe)组成的“清洁氢伙伴关系”(Clean Hydrogen Partnership)为氢能行业提供了3亿欧元资金,用来支持清洁氢的生产、储存及分配,并推动低碳氢在能源密集型行业、航空或重型运输等难以减排的行业的使用。2022年5月,“清洁氢能联合行动计划”(Clean Hydrogen JU)发布《2021—2027年氢能战略研究与创新议程》,欧盟将通过“地平线欧洲”(Horizon Europe)向“清洁氢能联合行动计划”投资10亿欧元用于持续资助氢能示范项目,将欧洲氢谷的数量增加一倍。与此同时,欧盟加入了以美国为首的“科技民主国家”联盟,以应对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国家在新技术领域的迅速崛起。这种“排他性小俱乐部式”的联合进一步加强了西方世界在绿色技术领域的领导权,给中国的氢能发展设置了壁垒。
第二,欧盟迅速扩大其氢能基础设施规模。欧盟在《气候中性的欧洲氢能战略》中制定了欧盟发展氢能的路线图。其中运输端包括管道运输和海上运输,欧盟将改造并新建输氢管网,极大地提高能源效率。计划到2030年,欧盟纯氢管网总长达到6800公里,2040年达到23000公里,其中绝大部分为现有天然气管道改造,少部分为新建管道。生产端的计划是到2024年,安装至少6吉瓦的清洁氢电解槽,到2030年,安装至少40吉瓦的清洁氢电解槽。虽然欧盟生产的电解槽价格更高,但其在质子交换膜、固体氧化物等创新技术方面处于领先地位。长期来看,质子交换膜具有动态运行的能力,可以在风能和太阳能发电成本更低的地点运行。2021年12月,欧盟推出“全球门户”(Global Gateway)战略,支持技术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为欧盟在全球开展绿氢项目提供支持。
第三,欧盟致力于开发海外市场,将生产成本转移到周边国家。非洲大陆有很多潜力巨大的制氢基地。在北非,如果能够保障地区和平、恢复政府监管,将可激发利比亚和突尼斯南部的氢能发展潜力,氢能甚至有望成为利比亚和平与发展的动力。在阿拉伯半岛,沙特阿拉伯、科威特、阿曼和也门拥有氢能转化的最佳气候条件。欧盟已经与拥有优质太阳能、风能资源的非洲国家、海湾国家开展氢能合作,要求非洲国家加速清洁能源发电机部署,以便向欧洲持续供给成本较低的绿氢。2021年11月,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和巴黎协定履约战略伙伴关系项目(SPI-PA)共同组织召开第一次“促进中东和北非(MENA)国家与欧盟之间合作对话”,明确北非国家与欧盟的密切合作,重点讨论了阿尔及利亚、埃及、毛里塔尼亚、摩洛哥和突尼斯生产清洁能源的巨大潜力,其中突尼斯已经与德国结成了联盟。随后,欧盟与海湾合作委员会(GCC)也就绿氢生产、相关法规制定和开展贸易召开研讨会。2022年5月,欧洲氢能贸易协会开始参与“非洲氢能伙伴关系”(African Hydrogen Partnership)的构建,成为第一个与非洲建立伙伴关系的国际组织,率先建立其在非洲氢能贸易中的领先地位。尽管有观点声称,这些计划和伙伴关系不会帮助非洲实现绿色转型,而是将成为“新殖民主义”的一种手段。但欧洲氢能贸易协会认为,氢能贸易有别于矿产时代的合作,氢能生产需要利用不可转移的风能、太阳能和水,不仅有利于非洲转型到以清洁能源为基础的工业经济,也可使欧洲获得所需的绿氢,从而实现双赢。
第四,欧盟将氢能纳入其“碳边境调节机制”。“碳边境调节机制”能够加大贸易谈判中对中国施压的力度,反映了欧盟将产业政策工具化的趋势。2021年3月,欧洲议会通过了设立“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提案,旨在确保欧盟雄心勃勃的气候目标不会因将碳密集型生产转移到欧盟以外而受到破坏。该提案最初仅适用于碳泄漏高风险行业:钢铁、水泥、化肥、铝和电力。2021年7月,欧盟委员会发布全球首个“碳边境调节机制”立法草案,过渡期为2023至2025年,2026年开始正式实施,进口商需要为其进口产品直接支付碳排放费用,价格与欧盟碳市场挂钩。2022年5月,欧洲议会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提案,对征税产品、排放范围、执行时间等做出变更,将过渡期从3年缩短至2年,正式实施时间提早至2025年,同时将适用行业扩大至有机化学品、塑料、氢能和氨能等领域,氢能被纳入“碳边境调节机制”。2022年6月,欧洲议会通过了该提案,“碳边境调节机制”将从2026年开始逐步实施。当前市场对中国绿氢冶金、绿氢化工等工艺的潜在需求上升,“碳边境调节机制”实施后,欧盟随时可能以中国履行《巴黎协定》承诺不力为由,对从中国进口的产品征收碳边境税。
三、中欧氢能互动领域与合作进展
欧盟一方面在氢能战略布局中将中国作为最大对手加以防范,另一方面也格外注重在全球论坛中推动氢能的议程设置和规则制定,通过出口氢能技术获得收益,并开拓氢能市场、拓展中欧氢能互动领域。对中国而言,中国的氢能发展起步较晚,欧盟是中国主要的氢能技术供应方。依托中欧现有的氢能合作机制,逐步提升中欧双边氢能合作水平并融入全球多边氢能对话论坛,是中国氢能发展的理性选择。中欧氢能互动领域可划分为机制层面、技术层面和市场层面三个维度。
(一)双多边机制框架下的中欧氢能合作
双边机制下,中欧虽然具备完善的能源对话机制,但对氢能的议程设置不足,尚未有高级别官方氢能对话论坛或合作项目。中国与欧盟成员国都希望通过把握“碳中和”的契机,成为“国际体系大国”与“气候治理大国”。涉及氢能的中欧双边对话机制有三个方面。一是中欧领导人会晤机制。2016年7月《中欧能源合作路线图(2016—2020)》发布后,2017年6月第十九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期间,双方签署了《落实〈中欧能源合作路线图〉2017—2018年度工作计划》。2018年7月第二十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期间,双方又发表了《中欧领导人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联合声明》,致力于推动并支持能源合作与清洁能源转型。二是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机制。2020年9月,中德欧领导人会晤时宣布成立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2021年10月,在第二次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上,双方探讨了欧盟“减排55”一揽子计划提案和中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三是中欧能源对话机制。中欧能源对话由中国国家能源局局长和欧盟能源委员共同主持。2022年3月,在俄乌冲突导致能源格局重整的背景下,第十次中欧能源对话召开,对话强调,中欧双方作为全球重要的稳定性和建设性力量,应加强能源安全沟通协调,拓展能源转型交流合作,提升技术创新合作水平。中欧的能源对话机制为氢能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但氢能的议程设置仍需提升。
虽然高层对话中未有涉及,但在非官方层面,来自中欧高校、智库、企业界的利益攸关方针对氢能的对话论坛已达到较高级别。2021年6月,中国氢能联盟与中国欧盟商会共同主办中欧氢能产业研讨会,落实了中欧氢能创新研究院项目,双方在氢能大数据、氢能装备产业化方面展开合作,推动中国氢能联盟产业装备制造单位的产业化项目落地。2021年9月,第一届中欧清洁能源转型国际研讨会顺利召开,智库、投资机构为中国氢经济特别是绿氢产业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对分布式能源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等议题做出前瞻性研判。2021年11月,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Agora能源转型论坛、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中欧绿色氢能经济国际研讨会。该研讨会达到了非官方论坛的较高级别,从国际关系、产业发展、市场和技术等角度就中欧氢能合作交流了经验。2022年9月3日,第二届中欧清洁能源转型国际论坛举办,进一步推动了中欧清洁能源转型的经验交流。9月22日,中德能源转型研究项目成果总结会议召开,中国分享了国内绿氢现状及其在工业去碳化中的作用,该项目在推动中国能源转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多边机制框架下,欧盟对中国采取的接触政策有助于中国融入当前的氢能治理体系。相比欧美日等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国目前在全球氢能互动中参与不足。中欧在全球多边气候能源框架中担当不同的角色。欧盟希望在气候能源议题中巩固其领导地位,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共同承担了许多议程设置方面的工作,着重于在多边框架下提升氢能议题的权重,加深各国对氢能在碳减排中作用的认知。欧盟为中国在气候能源方面融入多边国际机制提供了帮助,并从单向援助转向双向互利合作,双方的立场和主张也愈发接近。2020年9月14日,中德欧领导人会晤期间宣布建立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机制。9月2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做出“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承诺,设定了与发达国家相当的长期气候目标。中德欧的气候合作对中国的“3060”目标起到了促进作用。2020年9月,在第十一届清洁能源部长级会议上,中国牵头发起“零排放”挑战,主动融入全球清洁能源治理体系,履行中国责任。2021年6月,在第十二届清洁能源部长级会议上,中国表示将与各国加强合作,共同开展氢能技术的研发。2021年11月,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期间,由中国及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发起的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发布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减缓气候变化》,关注能源领域的活动。中国可利用与欧盟的良好能源合作基础,更多地参与全球多边论坛中的氢能互动,提升话语权。
(二)技术互补视角下的中欧氢能合作
中欧在绿氢生产阶段存在技术互补性。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具有推动国际关系“非地缘政治化”的潜力,可使各国在追求能源安全时超越“零和”思维,拓展合作空间。氢能产业链共有四个阶段可进行技术引领,分别是生产、转化、运输和终端使用。
中欧在绿氢转化设备、氢气储运方面技术互补,具有深入合作潜力。一方面,清洁的绿氢由水电解得来,电解槽是其关键设备。中国和欧盟成员国可凭借各自在电解槽方面的领先优势和特色,共同拓宽市场份额,以满足对绿氢日益增长的需求。在全球范围内倡导开放的价值链和技术共享有助于降低氢能成本,真正实现绿氢的经济性。生产阶段的技术合作也能带动其他阶段的合作。另一方面,碳捕集和封存技术能使灰氢转为蓝氢,这个转变是氢能发展的必经阶段。中欧在碳捕集和封存技术上积累了一定的合作成果。例如,中欧煤炭利用近零排放发电技术合作项目(中欧NZEC合作项目)是在碳捕集和封存领域开展的重要项目,共分三个阶段,即开展能力建设和示范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开展示范工程的可行性研究,以及到2020年在中国建设和运行碳捕集和封存示范工程。在氢能领域开展类似的合作能够提升中国的氢能技术,从而使之逐渐过渡到蓝氢产业。此外,中欧在关键的加氢站建设以及燃料电池技术等方面也具备合作潜力。
中欧在氢能关键技术方面的交流率先在国家层面开展。中国分别与德国、法国、荷兰等国在双方政府支持下开展合作。在中德合作方面,2019年9月,中德签署《绿色氢能发展和综合利用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德能源巨头围绕氢能技术联合创新研发、北京冬奥会绿色制氢科创项目、氢能产业能力培育和标准制定以及第三方市场合作等领域开展高端技术合作。此外,中德还在能源与能效合作伙伴框架下开展具体的中德绿色氢能试点项目。2020年8月,德国西门子能源公司为中国电力氢能创新产业园提供了一套撬装式质子交换膜纯水电解制氢系统“Silyzer200”。2022年5月,中国驻慕尼黑总领馆与德国巴伐利亚州经济、区域发展与能源部以及巴伐利亚州氢能中心联合举办“中国-巴伐利亚州氢能合作论坛”,为中德企业合作打开了空间。在中法、中荷合作方面,2019年11月,中国石化与法国液化空气集团签署合作备忘录,宣布加强氢能领域合作。根据合作备忘录,法国液化空气集团将成为中国石化氢能公司的参股方之一,共同推动氢能在中国的推广和应用。同年,中国工程院与法国国家技术院确定联合开展“中法氢能战略研究”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4月首次召开研讨会,重点讨论了中法氢能应用场景的相关问题。2020年10月,中荷举办氢能与燃料电池应用论坛,双方政府代表和企业家参会,分享了氢能在中荷两国的应用情况。
(三)第三方市场层面的中欧氢能合作
中欧第三方市场氢能合作潜力巨大。第三方市场合作是指中国企业与相关国家共同在第三方市场开展经济合作,包括工程合作类、投资合作类以及战略合作类等模式。中欧第三方市场合作实践是这一理念的成功案例,中国已与法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等国签署谅解备忘录,并建立了第三方合作工作组。
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了南北差距,以非洲国家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复苏任重道远。中国和欧盟都在与非洲进行战略对接,中欧非三方绿色基础设施和能源设施建设将促进非洲经济复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021年7月,习近平主席在中法德领导人视频峰会上呼吁欧洲继续对非洲伙伴提供帮助,并欢迎法国和德国加入“支持非洲发展伙伴倡议”。中欧共同支持发展中国家部署氢能对全球能源治理也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为第三方国家提供发展氢能所必需的技术、培训、能力建设和资金,从而充分发挥氢能在全球能源系统脱碳中的作用。二是防止各国脱碳进程差距扩大,改善全球能源安全状况,促进全球稳定与公平。三是建立氢能贸易关系,为可再生能源丰富的国家建立氢能价值链,刺激绿色产业发展,并为创造就业机会提供支持。
中欧非三方合作领域正在逐渐向清洁能源领域拓展,未来拥有很大的合作空间。2015年6月,《中法关于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联合声明》首次提到“第三方市场合作”,指中国企业与相关国家共同在第三方市场开展经济合作,具有企业主导、政府推动的特征。2018年7月,《中欧领导人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联合声明》指出,中欧将共同探索在其他发展中国家就获取可持续能源、提高能效和推动温室气体低排放开展三方合作的可能性,并协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相关合作将特别集中在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非洲国家。在2021年11月29日“欧盟氢能周”(European Hydrogen Week)活动的开幕式上,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在致辞中提议对非洲的氢能行业进行投资,在地中海两岸建立一个清洁氢市场,致力于为欧洲带来清洁能源,为非洲大陆带来可持续发展。2021年11月29日,中非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中非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宣言》,并提出中方将进一步扩大在光伏、风能等清洁能源项目上的对非投资规模,助力非洲国家优化能源结构,尤其是加强同非洲开发银行等区域性金融机构在气候投融资领域的合作。此外,南非正在打造具有成本效益的氢气生产和出口基地——“氢谷”。目前全球66%的氢谷位于欧洲,22%位于亚太地区。“氢谷”是非洲重点实施的氢能项目之一,该基地涉及交通、工业和建筑三大领域,包括九个潜在的氢能项目。中欧可通过“氢谷”的相关实践为非洲国家提供能力建设、低碳转型等支持,切实推动非洲的氢能发展,务实推动全球能源转型。2022年9月,中欧非绿色能源发展论坛在杭州举办,以“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中欧非绿色能源共同发展”为主题,签署了《通向碳中和——中欧非绿色能源发展论坛倡议书》,倡议加快推进碳中和目标触发的全球能源系统革命,携手加速绿色低碳经济转型,积极开展中欧非三方能源合作。
四、中欧氢能竞合态势下的中国应对
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指出中国未来主要从三个角度开展氢能国际合作: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材料和装备的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氢能标准化活动;加强与氢能技术领先的国家和地区开展项目合作,共同开拓第三方国际市场。当前欧盟在氢能技术、应用场景等方面处于全球领先地位,中国则在氢能的经济性上具有优势。面对欧盟与中国之间的氢能竞合态势,基于中国的氢能发展规划,中国应把握与欧盟的氢能合作主线,利用与欧盟的氢能合作,补齐国内氢能发展短板,拓展氢能应用场景,提升规则制定权。与此同时,中国还应持续强化氢能的经济性优势,探索中欧第三方市场氢能合作。
(一)加快氢能应用场景拓展,支持中欧氢能技术交流
中国在政策层面对氢能的关注较晚,氢能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十四五”规划出台前,中国逐渐从能源结构入手,对氢能产业进行宏观引导。2019年3月,氢能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强调了加氢站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202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次从法律上确认氢能属于能源,氢能正式步入中国能源体系。“十四五”规划出台后,中国开始推动关键技术装备攻关,探索氢能多场景高效利用。2021年3月,氢能被正式写入“十四五”规划,并被归入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将绿氢纳入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的领域。
从对中欧氢能发展的对比分析可知,中国在氢能应用场景方面落后于欧盟。为了规避将来被兜售氢能关键技术的风险,中国应采取政策支持氢能技术的自主研发。中国的氢能应用场景落后的原因有三。一是在大多数应用领域中,中国绿氢发展处于早期阶段,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现有政策往往以灰氢为参考。而欧盟在早期就将绿氢确定为优先发展方向,短期和中期利用灰氢来过渡,因此在应用场景拓展方面向绿氢倾斜。二是中国氢能发展起步较晚,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的氢能产业主要集中在化工园区,直到2020年中国明确将氢能当作能源管理后才有所改善。相比之下,欧盟已在港口、机场等处部署氢能生产、运输及应用设施,开发区域氢能中心。三是中国的氢能产业发展规划以交通领域为主,对其他应用场景的规划亟待开发;而欧盟通过其示范项目对氢能应用场景进行了广泛的开发,已经覆盖氢能产业链中的各个环节。当前,中国正通过确立氢能管理体系、着重支持绿氢发展、拓宽氢能产业发展规划领域、调整金融财税政策等途径拓宽氢能应用场景,长期来看中国的优势将逐步显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台的一份报告称,2011年至2020年的十年内,中国申请了超过两万个氢能专利,在国际上排名第二,仅次于日本。最新出台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已将绿氢作为优先事项,提出要推动绿氢的规模化发展及示范项目,并在清洁能源发电成本低、氢能制储输用产业发展条件较好的地区,推进清洁能源发电制氢产业化发展,打造规模化的绿氢生产基地。
与此同时,中国应继续支持中欧民间氢能技术合作。随着地缘政治、意识形态因素在气候和清洁能源议题上影响的增加,欧盟对中国获得清洁能源尖端技术颇有防范。因此,中欧高级别对话论坛涉及氢能的经验交流较少。尽管如此,当前中欧也开展了部分氢能技术合作,对话渠道以民间、企业界、科研院所交流为主。作为氢能技术的领导者,欧盟拥有众多氢能示范项目,几乎涵盖了氢能产业链中的所有技术环节。德国在电解氢的质子交换膜技术上领先全球,荷兰利用北海风电资源在海上生产绿氢,西班牙采用孤岛技术解决方案建成氢气生产系统,波兰、奥地利、西班牙等国共同开发了地下储氢系统。法德与中国开展了一些小规模的企业合作,涉及绿氢转化设备引进和应用场景拓展。短期内欧盟尚未明确其政策取向,在向中国出口氢能技术和遏制中国氢能发展中徘徊,中国应在合作中强化双方作为气候能源治理重要大国和区域组织的责任,有效控制双方内部分歧与外部地缘格局对中欧绿色合作的干扰,利用好民间交流机制,展开更加务实的最优技术实践交流和经验分享,继续拓展氢能合作空间。
(二)提升规则制定权,加强中欧氢能标准规范合作
氢能的发展需要制定全球一致的规则、标准和规范,以提高相关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性和互操作性,从而促进氢能在国家、地区和部门的部署。基于规则的多边体制对于清洁能源的发展和碳减排至关重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明确了包括氢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要坚持开放融入全球能源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全球能源转型变革。但中欧推动氢能规则制定的立场和目标存在差异。欧盟有可能成为氢能的关键进口市场之一,因此寻求将欧元作为其未来氢能进口的计价单位,其目的是通过规则制定来确定未来的领先地位。在中国看来,欧盟的多边主义不够客观,包含浓重的意识形态和以外求内的考虑。中国则希望通过参与先进能源技术标准的制定,带动国内技术标准的国际化进程。2022年以来,中国先后出台了《2022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2022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等文件,对电解氢技术标准和氢能存储风险防控标准等做出规定。2022年4月,《“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出台,再次强调对氢能等新兴领域安全生产标准进行修订。中国希望在国内逐步推进氢能标准化的同时推动全球能源治理机制变革,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打造能源命运共同体,形成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中国应抓住制定氢能全球标准和规则的契机,提升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
在当前欧盟氢能标准制定全球领先的背景下,中国必须严格把控氢能法规和标准,重点推动与欧盟指标互认,防止未来欧盟在与中国进行氢能贸易的过程中对中国国企施压。在中欧经贸关系中,欧盟向来忌惮中国对国企的优惠待遇及其非商业目标。欧盟为防范中国依赖国家补贴大规模发展氢能,采取防御性贸易措施并努力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并已经开始通过资金支持、政策监管和规则制定来提升欧盟的清洁能源竞争力。具体来看,2019年2月,欧盟宣布通过“创新基金”(Innovation Fund)投资100多亿欧元,以提升欧盟在低碳技术上的全球竞争力。2020年6月,欧盟发布“外国补贴白皮书”,拟动用一揽子政策工具加强监管,以应对外国补贴给欧盟市场带来的冲击。此外,欧盟已在全球氢能技术标准制定方面占据引领地位,拥有较强的话语权,能够通过其碳边境税等措施对别国施压。但欧盟过于激进的气候理念削弱了其道义优势。而中国当前的氢能标准体系不全面,有关标准建设与国际技术发展速度脱节。作为氢能领域的联合牵头单位之一,中国氢能联盟应加速打造中欧氢能技术交流平台,推动中欧绿氢指标互认及贸易对接。
(三)持续强化氢能的经济性优势,开拓中欧第三方市场氢能合作
虽然中国具有氢能的经济性优势,但真正对欧盟形成竞争力还需要政策支持。当前中国发展绿氢的思路是稳中求进。2022年3月发布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提出了“到2025年每年生产10万至20万吨绿氢”的目标,虽与欧盟每年生产100万吨绿氢的目标相比仍较为保守,但中国地方政府在推动氢能产业方面一直非常积极,为绿氢发展创造了动力。迄今为止,已有9个省份发布了氢能及相关产业的重大发展规划,超过50个城市发布了促进当地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同时,中国国家主导的特征将在中长期为氢能价值链构建提供动力,例如政府可协调利益相关者对加氢站网络和天然气管网等氢能基础设施进行投资,也可以采取税收减免、补贴或罚款等措施激励氢能投资。对中国的氢能产业来说,成本下降的趋势和速度将决定氢能产业发展的速度。根据国际氢能委员会与中国氢能联盟的报告,实现中国氢能的经济性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扩大电解槽设备制造规模。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和快速发展的工业有助于电解槽生产成本的持续下降,电解槽制造的工业化能使成本下降25%,电解槽效率和运行维护的提高能使成本下降10%。第二,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可再生能源的低成本取决于地域,提升可再生能源的可获得度能使成本下降20%。第三,开发低成本碳封存设施和运输手段。氢能运输包括高压气态运输、液态氢槽车运输和管道运输,未来十年成本有望下降60%。为了实现氢能成本的下降,中国需要尽快出台国家战略,确定长期氢能发展目标。
未来,中欧都有氢能进口的空间。中国可以成为氢能主要的生产国和消费国,但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也有进口氢能的可能性,而欧盟更是氢能净进口国。因此,中国与欧盟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是氢能发展规划的题中之义。欧盟将拓展海外市场作为其保障能源安全、转移生产成本的途径,其本质是非对称合作。中国的加入能创造三方共同利益,同时对第三方发展中国家进行帮助和扶持,提供公共产品,促进可持续发展。非洲国家在土地和资源方面具有巨大的潜力,可以利用太阳能和风能生产绿氢以供出口。例如南非于2022年2月公布了非洲首个国家氢能发展路线图,目标是将自身打造为绿氢和绿氨出口市场,带动能源转型,提升氢气在其能源结构中的地位。中欧在非洲开展第三方市场氢能合作的空间十分广阔。
五、结语
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终极能源,氢能不仅能够实现碳减排,助力国家实现气候目标,还能够提升国家的能源战略自主,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作为氢能发展的两支引领力量,欧盟在氢能应用场景和规则制定方面全球领先,中国在氢能的经济性上具有引人注目的优势。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组织,中欧的竞争与合作走向对氢能在全球的发展甚至地缘政治格局都有显著影响。
当前,欧盟对华氢能竞争态势已经初步显现。短期来看,中欧的氢能竞争有希望迅速降低氢能的市场价格,推动氢能技术的发展。长期来看,中欧的氢能竞争能够促进氢能的全球普及,推动全球能源结构转型,有助于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与此同时,虽然欧盟对中国的氢能技术提升颇为警惕,又受到以美国为首的“科技民主国家”联盟的影响,但中欧已在双多边机制框架下展开了部分氢能合作。中欧氢能合作将涉及标准规范的对接,在提升双方标准化的同时有利于全球氢能的规则制定,能够促进氢能长足发展。同时,中欧在第三方市场的氢能合作能够实现资源调配和均衡发展,减少脱碳过程中的南北差距。中国应明确与欧盟的氢能差距,着重拓展氢能应用场景和提升规则制定权,并把握与欧盟在第三方市场的氢能合作机会,在促进氢能全球普及的同时,实现氢能的均衡发展。 |